农村农业机械化管理办法(农村农业机械化管理办法全文)
1、根据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维修者需满足特定条件并取得相应资格。首先,维修者需具备符合农业行业标准的设施、人员和技术条件,获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后,还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方可开展业务。维修业务分为综合维修和专项维修,综合维修又分为三级。
2、第二十条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对农业机械维修者的从业资格、维修人员资格、维修质量、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技术状态以及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3、售出的农业机械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销售者对用户依法履行修理、退货、更换义务。第十四条 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旧农业机械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制定交易标准,规范交易行为。国家全部或者部分投资购买的农业机械进行交易、转让或者报废,必须经农业机械投资部门批准。
4、第十三条 农业机械销售者必须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进货时应当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对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还必须验明生产许可证。第十四条 农业机械销售者必须对其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并规定保证期。
自九十年代初以来,国务院批准颁布了《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城市供水条例》,建设部与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联合制定发布了《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等政策规定,我省也先后出台了《陕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陕西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等项地方法规。
生物质能源:我国的生物质能源主要有农业废弃物、森林和林产品剩余物和城市生活垃圾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分布广泛,其中作物秸秆年产量超过6亿吨,农产品加工和畜牧业废弃物理论上可以产生沼气近800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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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而主编《设备管理知识题解》一书,发行30余万册,成为贯彻国务院《设备管理条例》的工具书,成功举办了有400余万人参加的全国设备管理知识竞赛活动。1998年...兼任全国铸造学会理事,山西省铸造学会理事长、山西省机械工程学理事等社会职务。
这种情况下,一个令人深思的敲响了警钟,国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如“促进节约能源的创新条例”,明确在各级政府采购的发展创新的优惠政策,出台了全国性的宣传文件等方式,加快这些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和推广的步伐,因此要充分发挥显着的作用,促进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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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11月1日起,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并施行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释义》(以下简称《条例》)正式生效,填补了我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领域行政法规的空白。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63号国务院令,正式发布《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此条例由新华社于24日授权播发。条例明确了农业机械的定义,即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和设备,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特别强调了对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农业机械进行管理。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由其设置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负责执行。第五条 省农垦、森工、水利、司法行政等主管部门依据本条例负责系统内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受省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农业机械,是指用于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村的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动力机械、作业机械和农用运输机械。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机械所有者、使用者以及从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以下简称农机监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1、第二章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第三章 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促使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增强科技支撑保障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制定本法。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业机械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建设现代都市型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机耕路的建设标准规定,适宜的机耕路宽度应为5至4米。 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机耕路的数量,确保农业生产的高效运转。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对机耕路实施路面硬化,以提高道路的使用性能和耐久性。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强农业机械服务与安全管理,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5、虽然这会对农民和农机制造企业产生一定影响,但从长远来看,这有助于规范补贴资金使用,促进农机行业的健康发展。农民和农机制造企业应关注政策动态,采取相应措施应对农机补贴冻结带来的挑战。
6、综上所述,农机具购置补贴,又称农机购置补贴,是指国家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农业生产所需的农机具给予的补贴。 目的是促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